经济学专业

2012-10-26 商学院门户管理员 Clicks: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具备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掌握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熟悉经济实务及操作技能,并具备一定法学理论素养和应用能力,知识面较宽,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从事党政、教育、科研、及企事业管理工作的经济类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掌握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具有从事经济理论的研究、教学、制定相关政策、从事专业工作的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及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掌握经济学相关学科的知识;

(四)培养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制、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四、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170,具体分配如下:

(一)课堂教学学分:155学分,2970课时。

每学期标准周为20周,其中课堂教学18周,考试2周。

(二)实践教学学分:15学分,包括:

1.军 训 第一学期2周 1学分

2.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 第三学期2周 1学分

3.社会实践 第五学期4周 2学分

4.学年论文 第五学期 1学分

5.专业实习 第七学期10周 4学分

6.毕业论文 第八学期4周 6学分

五、课程设置

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社会需要,本专业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由通识课和专业课构成,通识课和专业课均分别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通识必修课43学分;专业必修课由20门课程共63学分;专业选修课应修满32学分(方向课应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选修);通识选修课应修满16学分,具体要求为人文素质类4学分,哲学社会科学类6学分,法学类6学分;任选1学分。

六、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

社会实践旨在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共4周,安排在第四学期期末;专业实习共10周,安排在第七学期。

七、科研

为培养学生研究与分析问题的能力,参加社会实践须撰写调查报告,第三学年须撰写学年论文,专业实习应提交实习报告。课堂教学学分修满后学生撰写毕业论文。

八、考核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必须考试,选修课一般为考查。

考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口试和考查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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