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备比较扎实的经济管理理论基础,掌握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法,熟悉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现代经营等专业技能,具备一定的法学素养和应用能力,知识面宽、全面发展的法商结合复合型应用人才,能够从事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策划、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二、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掌握现代经济理论、现代管理办法、市场营销、经营策划、经营法规、组织人事、财务金融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巧,具有较敏锐的经营意识、较好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拥有健康的体魄。
三、学制、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总学分额定
总学分为168学分,具体分配如下:
(一)课堂教学学分:153学分,2892课时。
每学期标准周为20周,其中课堂教学18周,考试2周。
(二)实践教学学分:15学分
1.军 训 第一学期2周 1学分
2.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 第三学期2周 1学分
3.社会实践 第五学期4周 2学分
4.学年论文 第五学期 1学分
5.专业实习 第七学期10周 4学分
6.毕业论文 第八学期4周 6学分
五、课程设置
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社会需要,本专业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由通识课和专业课构成,通识课和专业课均分别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通识必修课43学分;管理类必修课由10门课程组成,共31学分,专业必修课由10门课程组成,28学分;管理类选修课4门课程应修满4学分,专业选修课应修满29学分(三个专业的方向课应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选修);通识选修课应修满16学分,具体要求人文素质类4学分,哲学社会科学类6学分,法学类6学分;任选2学分。任选学分可以选修专业选修课,也可以选修通识选修课。
六、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
社会实践旨在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掌握社会调查的方法,共4周,安排在第四学期期末;专业实习共10周,安排在第七学期。
七、科研
为培养学生研究能力,本培养方案所列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学生均须撰写调查报告、实习报告。课程教学学分修满后学生均须撰写毕业论文。
八、考核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必须考试,选修课一般为考查。
考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口试和考查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