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2022-11-29  Clicks:

各位学位申请人:

按照研究生院关于视频答辩的统一部署,2022届秋季学期商学院博士生毕业论文答辩拟定于2022年12月4日进行,具体的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答辩时间安排

序号

姓名

类别

论文题目

专业

答辩时间

答辩秘书

1

陈金东

博士

养老财富储备结构优化研究

世界经济

2022年124日下午14:00

张羽嘉、吕艳娜

2

成彭

博士

金字塔股权结构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

政治经济学

(二)答辩具体工作安排

请各位学位申请人提前5天将电子版答辩论文(删除导师姓名)提交给答辩秘书,之后统一送至答辩委员手中。答辩现场可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和答辩程序请严格参考附件中的《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要求及答辩会程序》文件要求。

答辩后请各位学位申请人严格按照答辩委员的要求修改,并于12月10日前完成以下事项:

1、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打印后请导师签字由班长统一提交至研工办B437;

2、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论文电子版(署名版及匿名版);

3、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1份到研工办B437用于学位档案存档;

4、按照图书馆的要求提交论文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到图书馆指定办公室。

(三)关于视频答辩的其他工作安排

1.视频答辩规则及注意事项请查看附件2;

2.如有在校学生或者教师需要旁听,请提前联系答辩秘书申请旁听,并认真阅读附件3关于视频旁听的规定。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要求及答辩会程序

附件2:视频答辩规则及注意事项

附件3:视频旁听规定

商学院研工办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工作要求及答辩会程序

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声誉,不得降格以求。

(二)发扬民主,在学术观点上可以各抒己见。答辩会一般以公开方式举行,校内外有关人员可以列席旁听。

(三)学位论文答辩应当逐一进行,逐一作出决议。

二、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并介绍委员会成员。

(二)会议秘书介绍相关情况。

1.答辩人执行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从事科学研究以及完成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的情况。

2.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答辩,应当全面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3.宣读导师的推荐意见。

(三)申请人简要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

应当着重阐述自己的见解和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硕士学位论文的阐述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的阐述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

(四)答辩会委员提问。

委员提问后,申请人可以准备答辩10至20分钟。

(五)申请人回答问题。

博士生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为1小时,硕士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为半小时。

(六)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进行评议、投票。

申请人和旁听人员退席。

宣读申请论文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

(七)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当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和修改要求,并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八)答辩会复会,主席宣读决议书及表决结果。

(九)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附件2

视频答辩规则及注意事项

视频答辩规则

1.答辩人应自觉服从学校答辩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扰乱远程答辩会场秩序。

2.答辩人应按工作人员要求开启或关闭音频、视频,进入或退出会议室。

3.答辩人须准备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及答辩环境检查。

4.答辩人须在独立室内空间独自参加答辩。答辩及回答问题准备期间,不允许接打电话。

5.答辩人不得对答辩过程录音、录像或录屏。

6.答辩人不得将会议室号码告知他人或擅自邀请他人加入会议,加入答辩会议需修改昵称为姓名。

7.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8.除不可抗力外,如答辩人不按规定参加答辩,则视为自愿终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答辩当天,同组答辩人全部答辩结束后15分钟内,未能联系上的答辩人,视为自愿终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


视频答辩注意事项

1.证件:身旁准备好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

2.环境:独立室内空间,安静、私密、光线充足,背景干净整洁,避免逆光、避免任何可能出现的打扰。

3.网络:确保互联网连接稳定。

4.设备:手机或电脑(台式、平板、笔记本),能够正常运行视频会议平台,建议使用台式或笔记本电脑。单摄像头。保证设备摄像头、麦克风、音频播放正常运行。

5.画面:面部及上半身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面部不要离摄像头过近或过远,摄像头位置高度略微高于眼睛。

6.着装:着装整洁得体,避免随意、过于鲜艳,免冠、不戴口罩。

7.其他:

(1)关闭不必要的网页和应用程序(QQ、微信等)。

(2)准备论文资料、笔纸、饮用水等。

(3)手机静音、去掉锁屏和闹铃设置。

(4)若使用手机参加视频答辩,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时,须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用WIFI联网时,须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


附件3

视频答辩旁听规则

1.未提前与答辩学院预约者不准旁听。

2.旁听人不得将视频会议号告知他人或擅自邀请他人加入会议。

3.旁听人加入答辩会议需修改昵称为“旁听人+姓名”。

4.答辩过程,旁听人应全程关闭麦克风与摄像头。

5.旁听人不得私自对答辩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屏。

6.旁听人如违反以上规定,主持人有权将其移出会议。

7.旁听人进入会议室的“时间窗口”仅限当天答辩会开始前或学院规定的其他时间,错过时间不得进入视频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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