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与法律的对话——法商管理系成功举办第六期读书研讨会

2019-10-31  Clicks:

10月30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法商管理系师生齐聚科研楼A212,共同探讨与经济学、法学相关知识。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支持、唱小溪老师主持。本次研讨会的阅读书目为许恒副教授推荐的《经济学与法律的对话》,该书作者弗里德曼选用大量的常见案例,深入浅出阐明法律与经济学的关系。

第六期读书会由法商管理系研究生沈梦赟、刘艺、郭正楠分别主讲第一、二章《经济学与法律相遇》《经济效率及其他》,第三、四章《这个世界哪里错了Ⅰ》《这个世界哪里错了Ⅱ》,第五、六章《权利的定义和执行》、《燃烧的房屋和爆炸的可乐瓶:保险与经济学》。刘志雄教授、许恒副教授、华忆昕老师、孟令星老师、唱小溪老师、研究生刘林出席会议并参与讨论。

老师与同学们热烈讨论

沈梦赟同学分享了如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法律的制定及效果、马歇尔的经济效率理论,并列举了美国的法律体系在刑事案件中采取高举证标准、在民事案件中采用低标准的经济学解释和强制居住保障等相关案例,沈梦赟同学还进行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应拓展。老师们对于判决结果从法律与经济学的不同角度进行了讨论:刘志雄教授提出经济学强调成本与收益;孟令星老师认为法律强调公平正义,同时也有预防作用;许恒副教授分享了激励相容的相关知识。

沈梦赟同学分享

刘艺同学分享了在什么情况下,个人理性无法导引出群体理性,如何设计法律将这种问题严重性降到最低,以及科斯对于传统外部性的质疑等内容,并探讨区块链实现财富均等的话题。刘志雄教授提出生活中不同主体如何维权的问题;孟令星老师用其亲身经历的钢铁厂案例帮助同学们更好理解科斯理论;华忆昕老师对公益诉讼的主体、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补充。

刘艺同学分享

郭正楠同学主要分享了利用科斯的观念界定和组合财产权与保险蕴含的经济原理,同时讨论了职业打假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老师和同学们一起探讨铁路公司与农民的案例:许恒副教授指出此案例采用经济学分析范式;孟令星老师与华忆昕老师介绍了美国判例法与中国法律体系的不同之处;唱小溪老师进一步对判例法的现实意义进行了补充。

郭正楠同学分享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探讨学习,师生们收获颇丰,法商管理系第六期读书研讨会圆满结束。

法商管理系师生合影留念

 

图、文/沈梦赟

审稿:唱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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