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正常答辩工作于第10周前(5月4日)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 参加答辩学生
1、 预评成绩为优秀者。
2、 全体保研学生。
3、 申请预评成绩升级者(本人到教科研办公室登记)。
4、 修读辅修、“4+1”双学位的学生。
5、 教务处原创性检查有问题的学生(视修改情况,确定答辩时间)。
二、毕业论文答辩由各专业组织分组进行,答辩包括论文陈述和提问答辩两个环节,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各答辩委员分数之和的平均值,为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最终成绩。
三、 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分组情况,待各专业安排后提前一周通知。
四、 答辩准备材料:
1、 按答辩组老师人数准备定稿毕业论文,每位老师人手一份。
2、 从网上自行下载《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答辩评分表》,“答辩评分表”须按答辩组老师人数准备,人手一份,填好信息栏,带到答辩现场。
商学院教科办 20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