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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商学院院长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12-13  Clicks:

各系所中心,各职能部门,全院教职工:

经过院领导的积极争取,在校友的鼎力支持下,日前350万元用于资助学院建设发展的捐助金已经到位,捐赠期10年,每年35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教职工奖励,15万元用于学生奖励,并分别设立“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奖教金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奖学金,相关评选办法已经院务会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奖教金评选办法》(简称《办法》),就“2017年度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奖教金”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院长奖教金评选领导小组

  长:刘纪鹏

  员:李欣宇                巫云仙  

      胡继晔      结        

        巍      明    李东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人事办公室兼任。

二、奖励种类、名额及金额

1.教师年度人物奖,10人(教师6人,管理人员4人),奖金10000/人;

2.优秀教师奖,20人(教师10人,管理人员10人),奖金5000/人。

说明:两个奖项不可同时兼得。

三、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对象:全体商学院教职工;

2.评选条件(详见《办法》)。

四、推荐提名

1.教职工自荐。教职工可依据《办法》相关要求,向各系所中心或职能部门提出自我推荐;

2.组织推荐。各系所中心、职能部门可根据本部门教职工表现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推荐名单,其中教师年度人物奖,各部门限推荐1名;优秀教师奖,各部门可推荐1—2名;

3.院长提名。商学院院长有权根据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表现情况直接提名推荐获奖人选。

4.请各系所中心和职能部门于20171220日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业绩材料限500字以内),提交至行政人事办公室,联系人:喻清泉;电话:58908536

五、时间安排

1.121320日,教职工自荐或相关部门组织推荐,并将推荐材料提交至行政人事办公室;

2.122122日,院长奖教金评选领导小组通过会议或通讯评审方式提出初步评选名单。

3.1225日,学院召开院务会确定奖励名单。

4.122628日,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1229201818日,择日召开全院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特此通知,请周知。

 

附件:1.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奖教金评选办法.docx

     2. 商学院院长奖教金申请表.docx

 

 

行政人事办公室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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