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院英才”活动是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为建立健全的评优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学生模范作用、经历届商院人的传承革新而打造出的品牌活动。“商院英才”活动以“追寻身边的榜样”为主题,评选出院内五位在学术、文体、精神风貌、社会实践及创业、综合表现等方面突出的商院年度人物,现将2017年度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评选依据
参评人物须具备学术方面、文体方面、社会实践及创业方面、精神风貌方面、综合表现方面中一种或几种特点,详见附件三。
三、评选名额
2017-2018年度,我院评选出五名商院英才。
四、报名方式
(1)团体推荐
商学院大二到大四的各班级要求推举出2位候选人;各年级团总支可以推荐1~3位候选人。
(2)自我推荐
商学院大二到大四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可自行参加。
五、前期评选流程
(1)报名
10月26日23:00前,参选人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一)及所获奖项的奖状照片或获奖证书截图。
10月27、28日 15:30-19:00班长将收集的纸质版报名表(2份)、保证书(见附件二)、成绩单(2份),活动奖状复印件等材料交至逸夫楼2077。
10月29、30日18:00-20:30,参选人或委托人将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递交至逸夫楼2077进行审核。
(2)初选
11月1日学生代表遴选团投票,选出20位选手进入复选。
(3)复选
11月9日至10日各班召开班会,全院学生民主投票,选出10位选手进入终选(未通过复选的十位选手,若在国家级比赛取得一、二等奖,可以申请“复活”进入终选,最终只有一人可成功复活进入终选)。
(4)终选
参选人做个人展示,并进行现场答辩,专家团评审,选出5位商院英才(届时通知终选时间、地点,终选结果暂不公布)。
六、评比规则
(1)本次“商院英才”人物评选活动的结果主要由商学院学生严格按评选要求投票选举产生,非本院学籍的学生不可投票,严禁选手通过非法手段伪造选票或强迫他人投票,如有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2)参选人需提交报名表、成绩单、活动奖状复印件及保证书等纸质版材料,以此来保证参选人所提供材料为真实可靠。如发现伪造材料的立即取消参选资格。不填写保证书的候选人则视为报名无效。
(3)未能通过初选或复选,且在国家级比赛取得一、二等奖的同学,可以申请“复活”进入终选。所有提出申请的同学要求于11月12日前提交“申请书”至活动公邮shangyuanyingcai17@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复活”申请_年级班级_姓名_国家级比赛名称+奖项_联系方式。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分团委所有。
七、注意事项
(1)报名表请用宋体小四填写,篇幅不超过A4纸单面一张。
(2)报名表电子版与所获奖项的奖状照片或获奖证书截图需一并打包,于10月26日23:00之前发到邮箱shangyuanyingcai17@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班级_姓名_主要类型(3~5字短语,作为参选理由概括,如“成绩优异”)”。
(3)所有奖项名称需为奖项全称,不得使用简称。
(4)所有参选人需提交成绩单,活动奖状复印件等个人材料,并打印填写保证书,以此来保证参选人所提供材料为真实可靠。如发现伪造材料的立即取消参选资格。不填写保证书的候选人则视为报名无效。班长于10月27日、28日下午15:30-19:00将收集好的各人材料和保证书统一交至逸夫楼2077。
(5)选手需要将活动奖状或证书等个人材料的原件于10月29日、30日18:00-20:30交至逸夫楼2077进行审核。
(6)选手所发材料我们将于10月30之前完成审核并反馈材料审核情况。
商学院学生会拓展策划部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一 2017商院英才评选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二 2017商院英才参选人保证书.doc
附件三 2017商院英才评选标准及评选规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