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的四十年,中国缔造了辉煌的经济奇迹,而这激发了学术界对此进行相关研究的热潮。2018年11月27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与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中国商业史学会企业史分会合作主办,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史研究所、量化历史创新团队、历史与社会跨学科教研室和用友公益基金会课题组承办的第三届蓟门经济史学论坛于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办,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共30余位知名企业史学学者参与本次论坛,并有研究生、出版社和期刊等人士参加。本次论坛以“历史与理论:改革开放中的创新力”为主题,围绕经济学理论中的创新力,从经济学、企业史、思想史和法学等视角回顾改革开放四十年中的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精神。
岳清唐副教授首先谈到改革开放对于我国经济活力和创新力释放的正效应,他尤其强调企业的创新是改革开放40年的重要内容。岳清唐副教授的发言点明了本次论坛主题,也为接下来的讨论引出了企业创新这一切入点。各位主题报告专家就中国创新力提出了各自独到的见解。
清华大学刘鹰教授主讲“中国创新力”,主要介绍了创新力的定义、本质、主体,创新力的生态、福利、属性,还有创新的宪政与制度。她在定义上区分了创新与发明,将创新分为建设性创新、非建设性创新、破坏性创新。创新的本质是劳动,主体是经济人,二者的关系体现在经济人的本能是通过劳动来表现的。在创新生态方面她结合了自己在美国研究中小企业创新的经验,得出小企业是经济的脊梁骨这一结论。而创新的福利要基于技术进步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共生。另外她强调了创新要和宪政与制度紧密联系起来,呼吁政府要为企业创新提供自由经营、自由竞争的环境支持。
图为刘鹰教授进行发言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企业家精神的传承、激发与保护这一议题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北京大学王曙光教授就中国企业家精神的历史、传承与创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以韦伯命题为切入点,他首先探讨了中国的企业家精神(创新力)跟西方创新力的外在表现和精神内核的区别。中国传统企业家精神的根本内核在于中国的文化传统。这要求创新和伦理相结合,将创新力与社会道德、社会和谐紧密联系。中国企业家精神具有丰富的历史渊源。王曙光教授将这一历史演变分为四个阶段——传统企业家精神阶段、过渡阶段、工业化迅猛发展阶段以及当代,并对每个历史阶段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分享,利于我们深入理解企业家精神的传承与创新。
图为王曙光教授进行发言
北京大学刘银良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张劲教授则以法学视角解读论坛主题,先后进行报告。刘银良教授讲到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创新,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还没有真正地完全建立,尤其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完全界定好,其最根本的原因是政府的过度介入。张劲教授则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紧张与缓释—以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变迁为中心”为主题,结合刘银良教授的发言,指出了自由、平等与创新力的关系。他指出,社会主义追求平等,而创新力要求自由精神,如何协调与平衡自由与平等之间的紧张关系是培育和发展企业创新力的重要问题。
图为刘银良教授和张劲教授在进行主题报告
主题报告的最后,由北京师范大学范世涛副教授和北京大学刘群艺副教授分别作分享。范世涛副教授从世界观与方法论两个方面讨论了改革、发展与创新的内在关系,并且向与会学者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过程的若干经验事实观察,强调从转型国家经验看中国改革开放。他将中国特色归纳为“唯一幸存的社会主义大国”,综合了国内外挑战与未来不确定性,令人耳目一新。刘群艺副教授用一张版画展示了汉堡商业企业的交易场景和汇兑、记账方式,引出了对德国和日本企业史的讨论。她指出德国企业史学者最早的研究范围狭窄、研究很受限,到二战之后的研究重视哲学思辨。与之对比,日本企业史的研究主题特别广泛,包括商业史、会计史,研究已形成体系,研究主题把企业和创新联系在一起。
图为刘群艺副教授进行主题报告
在圆桌讨论环节中,巫云仙教授提到企业史研究不是仅关注一个企业,企业对当地整个经济的发展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熊金武副教授就如何理解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成就做了发言,认为中国改革开放40年不是一个简单历史的复苏,是大量企业家升级的过程。清华大学邢菁华老师提到现在的一些学者和企业家在进行思辨,在观望中摸爬滚打。我们应该将国家特色、政策制定和历史结合,真正为民营企业做实事,为其构建良好发展的平台。
图为企业史研究所副所长熊金武副教授进行圆桌讨论发言
本次论坛从理论角度和历史角度对改革开放中国创新力进行了深入交流,企业的发展、创新力的培养涉及到宪政和体制环境的支持和维护,论坛中的讨论也为未来改革开放的继续推行提供了思考。
图为与会人员合影
文/企业史研究所:胡李蒙
图/企业史研究所: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