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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强责任”时代下独董制度的审视与发展——第三期法商青年学术沙龙顺利举行

2021-12-10  Clicks:

2021年12月7日,以“A股“强责任”时代下独董制度的审视与发展“为主题的第三期法商青年学术沙龙于科研楼B206顺利举行,本次学术沙龙由刘志雄副院长主持,商学院法商系华忆昕老师主讲,刘彪博士后担任与谈人,法商系唱小溪老师以及部分同学参与了此次学术沙龙。

刘志雄副院长首先指出独立董事目前存在“不独也不懂”的问题,解决独立董事的问题是国家面临的问题,虽然很难根治,但是如何让制度更好的运行是现在关注的问题。因此邀请华忆昕老师从法学视角结合商学的思考分享关于独立董事的见解。

华老师的分享聚焦于独立董事,从独立董事的概念、独立董事的作用,我国独立董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独立董事保护的机制出发,从独立董事的定义来看,我国语境下的独立董事为非利益相关者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产生基于美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认定,独立董事在中国发挥的作用主要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目前面临着独立性、信息来源单一、专业能力、勤勉义务标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华老师从独立董事的数量、报酬激励方式、选任、保护四方面分享了未来独立董事的出路,最后华老师分享了独立董事的保护制度——董责险(D&O),让参与人员对独立董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此次分享中提到的独立董事独立于谁?独立董事的作用和独立董事的出路等问题也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接着,与谈人刘彪老师发表自己的观点,刘老师首先从董事制度入手,提到中国独立董事的发展与中国的文化理念有关,中美独立董事不同的发展也与中美股权结构有关,全球普遍认为股东一般不对公司承担责任,董事是公司后果的责任人;其次,从法经济学视角来看,刘老师谈到了美国独立董事产生的原因和目的,完善公司的决策和机构;最后,刘老师谈到独立董事未来的监管以及发展方向。

学术沙龙的参与者还讨论了内部、外部独立董事的划分标准,内部非执行董事等相关话题。本次学术沙龙圆满结束。

图、文/法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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