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日前对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灵均)异常交易开出“罚单”,对宁波灵均实施限制交易并启动公开谴责程序。宁波灵均2月21日公告称,对交易所相关措施表示坚决服从。此前,沪深交易所建立起针对量化交易的专门报告制度和相应监管安排,已于2023年10月9日正式实施。2月20日,沪深交易所表示,目前上述制度已平稳落地,将结合报告信息,持续加强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的监测分析,动态评估完善报告制度。
这一系列举措释放出怎样的信号?对此,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彪。
△经济之声《财经态度》专访刘彪音频
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彪表示,此次沪深交易所对宁波灵均采取自律措施,主要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异常交易行为的相关情形,显示出监管机构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监管。另外,沪深交易所在交易监控中发现宁波灵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交易指令、短时间内集中大量下单等行为,这也说明监管机构有能力追踪和识别异常交易,通过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并及时采取自律措施,保证了市场公平性和公正性,也有助于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先报告、后交易”
沪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健全量化交易监管安排,包括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明确“先报告、后交易”的准入安排等。刘彪表示,要求“先报告、后交易”是出于对市场透明度、风险管理和监管效率的考虑。增量量化交易投资者在交易前报告,监管机构可以获取更全面的交易信息,包括投资者身份、投资策略、交易规模等,从而更好掌握相关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防止部分投资者利用信息优势进行不当交易。此举也有助于更准确地评估潜在风险,及早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交易,减少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量,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盯牢高频交易
从国际经验来看,境外市场普遍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以防范对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刘彪表示,本次监管重点放在高频交易上,也表明对量化交易的监管在加强。与此同时,量化交易报告制度中,对高频交易作出额外的报告要求,应当以不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为准则。刘彪建议,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监管规则,明确相关机构的注册、备案、报告和持续监管要求,制定相应的风控指标等。还应强化数据监测和分析能力、提升科技监管水平,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让监管更精准、更及时。
转载: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