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北京市国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军律师莅临我校学院路校区进行学术讲座。该讲座是审计专硕课程《审计前沿专题讲座》的第二次学术讲座,也是法律硕士学院法律实务系列讲座之一,主题是《审计意见的合理保证与虚假陈述的认定》。该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和法律硕士学院合办,商学院财务会计系副主任何顶老师以及20余名商学院和法律硕士学院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此次讲座由何顶老师主持。王军律师是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与权益维护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的兼职导师,出版有专著《跨越会计的门槛》。在场听众对王军律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何顶老师首先发表致辞。她指出,本次讲座的举办与当前证券行业财务造假屡禁不止的背景密切相关,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此次讲座不仅深入剖析了审计与会计领域的专业知识,还紧密联结了法律范畴的相关议题,展现出了高度的综合性与复杂性。她相信,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将能够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全面审视审计师的角色与责任,获得宝贵的学术启示与实践指导。
在讲座中,王军律师紧密结合实务案件,围绕六大核心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讲解。他首先阐述了“重大性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并详细剖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中关于虚假陈述涵盖的三个关键方面。在探讨“行政处罚不考虑重大性”时,王军律师引用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和第二百一十三条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详尽的解读。针对“刑事责任的重大性”,王军律师则结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关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规定,以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中相关条款,深入分析了刑事追责的法律依据。在“重大性的依据”方面,王军律师依据《注册会计师法》第一条,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五条、第八条,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九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致的阐述。在“重大性的不确定性”方面,王军律师从财务报表的所有重大方面的不确定性和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的不确定性展开,并对“公允”这一词语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最后,在“勤勉尽责的标准”方面,王军律师结合《证券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九条的规定,明确指出审计师勤勉尽责的标准即为合理保证。
通过这一系列深入浅出的讲解,王军律师为听众提供了一个全面审视审计师责任与义务的独特视角,也为实务操作与理论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在讲座评议环节,何顶老师高度评价了王律师对审计师责任认定现状的深入探讨,并指出当前法规存在模糊性,导致审计师在实践中难以明确界定职责范围。她强调,尽管审计师需确保提供合理保证,但由于相关标准不明确,他们往往难以判断自己是否已尽到应有的职业责任。同时,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和民事诉讼案件的增多,审计师正面临着投资者及信息使用者的高期望与日益严格的规制环境。针对这一现状,王律师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就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平衡司法执行尺度以及避免无辜事务所因个别案件而承担不应有的责任等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基于王律师的解答,何老师也鼓励同学们依托法大的法学资源,对讲座课题进行深入探讨,开展相关方向的学术研究。
最后,大家以热烈的掌声向王律师表示感谢,本场讲座对我院审计专硕学生学习了解审计前沿特别是法律责任追究方面有重要的启迪意义,希望王军律师能够常来商学院指导。
文:张佳宁 吴欣怡 王文静
图:王文静
审稿:何顶
审核:徐庆